對於有工會指行政長官早前發表「月薪1萬4千元的人士不享有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權」的言論,行政長官辦公室晚上發表聲明表示,行政長官從未發表有關言論,又指行政長官多番重申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權屬提名委員會,而基本法對香港的政制設計是強調均衡參與,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要有廣泛代表性,因此行政長官提名及選舉過程不應該傾向任何階層或界別。 ...
注意: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注意: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