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律師陳柏年涉嫌在過境巴士上霸位及打人一案,裁定罪名不成立。裁判官形事件「為風波裡的茶杯」,整件事起因,源於被告只顧自己行為方便及態度傲慢,雖然各證人因為不齒被告的行為而發聲,但他們對被告的批評已接近人身攻擊,法庭不能考慮他們作獨立證人,加上3名證人證供有自相矛盾之嫌,疑點利益歸於被告,裁定罪名不成立。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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